Tuesday, May 11, 2010

尝试忘记她的第十一天

昨晚 不知道被什么影响
在床上辗转难眠
从凌晨12点 在床上反来反去到2.30am才睡着
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临睡前喝了teh tarik
还是因为昨天的失败影响

迷恋一个人,需要一分钟
喜欢一个人,需要一小时
爱上一个人,必须要一天
而要忘记一个人,则需要整整一生

这句话我在一本书 我不知道是什么书看到的
我很认同这句话 非常的认同
爱一个人很难,忘记一个人更难
爱上一个人,一天就可以搞定了
可是如果想忘记她呢?
以前我认为时间可以让我慢慢淡忘
现在我明白了
我并不是要忘了她
我只是要忘了我对她的那种感觉

可是
【当爱到了一个境界,就会冲破生死束缚。真爱是永恒的,不会因为时间、地域有或其他而改变。当一个人,真爱一个人,不管他们是否阴阳相隔,他们的心也在一起】
如果我对她的是真爱 那么忘得了么?

也许这几天真的是很“黑仔”...
之前以为通讯录的联络号码不见了就一天都光嗮
可是~
今天又无端端 全部contact都“跑”回来了
当然~少不了她的
唉~
脑袋一片混乱 celebrum都打结了




真嗨好希望可以快d忘记她 咁就唔需要咁头痛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